二十大后的中国财税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围绕财税改革,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4月19日下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20周年庆之鸿儒论道特别活动——“20年20人”邀请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教授,深入分析了在二十大以后,如何更好地落实党和政府追求的财税改革目标,我国现行财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应的改革建议。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二十大背景下的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央地财政关系这三个主题展开。
2014年我国政府收入大约为29.31万亿元,占当年GDP的46.08%,2021年时政府收入为57.92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50.64%(这里的政府收入,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金、社保和国资经营四本账以及地方债券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在内的宽口径政府收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较大,因此良好的财税制度对整个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纵观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可以发现财税改革这一话题在每届人大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表述都有所不同,而今年报告中的核心表述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这表明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可以进一步改善的地方。如何更好地实现我国预算制度“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建设目标,刘小兵教授指出,可以从最小化预算规模、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信息公开等几个方面入手,其中信息公开是最好的一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预防腐败的手段,为此我们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
刘小兵教授在讲座中还强调了优化税制结构问题。自2012年起,我国税收分类中间接税占总收入比重为71.10%,直接税和特定税分别占总收入的22.94%和5.96%。2021年,间接税的占比下降到62.22%,直接税和特定税占比分别上升到29.35%和8.43%。刘小兵教授指出:“间接税的下降代表了一种良好的趋势,但整体比重还是较高,这就体现了优化税制结构的重要性。目前税制结构的主要问题是不公平和低效,而调整税收结构和降低税收成本可以有效降低间接税,进一步将现行税制逐渐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从而解决这些问题。”
在讲座的最后,刘小兵教授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核心问题就是完善央地财政关系。从2015年到2020年,中央收入占全国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45.26%到47.46%之间,中央本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则一直维持在29.62%到32.45%之间。中央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全部用于财政转移支付,因此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尤为重要,而其中,央地财政关系不清晰的问题最为突出。刘小兵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央地财政关系不清晰主要体现为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不清晰,行政体制与财税体制不匹配,以及中央与地方事权不清晰。在实践中,则表现为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存在财力向上集中而事权向下转移的倾向和中央的纵向转移支付规模过大且规则不清晰、结构不合理。他表示,目前我国还在积极地探索相关对策,相信在持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能提交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